项目概况
受******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对 ******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液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次氯酸钠、乙酸钠、一水柠檬酸药剂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液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次氯酸钠、乙酸钠、一水柠檬酸药剂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城建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NDCJZX-2025-采字012。
2、******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液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次氯酸钠、乙酸钠、一水柠檬酸药剂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聚合氯化铝(液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乙酸钠、一水柠檬酸):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3533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数量 | 品目号最高限制单价 | 品目号最高限制总价 | 采购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聚合氯化铝 (液体) | 1600吨 | 600元 | 960000元 | ******元 | 工业 | 否 |
1-2 | 聚丙烯酰胺 (阳离子) | 12吨 | 17000元 | 204000元 | 工业 | 否 | |
1-3 | 乙酸钠 | 1600吨 | 1370元 | ******元 | 工业 | 否 | |
1-4 | 一水柠檬酸 | 30吨 | 5900元 | 177000元 | 工业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半年,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分批向采购人提供药剂,并在采购人提出供货要求的48小时内及时供货,每次按采购人需求量供货;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交付时间”。
采购包2(次氯酸钠):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80000元
投标保证金:1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数量 | 品目号最高限制单价 | 品目号最高限制总价 | 采购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2-1 | 次氯酸钠 | 300吨 | 600元 | 180000元 | 180000元 | 工业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半年,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分批向采购人提供药剂,并在采购人提出供货要求的48小时内及时供货,每次按采购人需求量供货;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交付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次氯酸钠的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次氯酸钠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2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00秒通过宁德城建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宁德城建电子交易平台打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城建电子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及电子签字系统V5。制作投标文件时需使用CA电子证书,投标人应尽早办理CA电子证书。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及CA证书办理事宜,请查看平台首页“用户指南”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99-6901)。
1、投标人在采购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宁德城建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45分钟。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2、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后岗星明酒楼七楼开标厅)公开开标。
七、公告期限
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城建电子交易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有信平台(网址******)、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等媒介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村仙笠路91号
联系人:陈向彬
联系方法: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人:林巧丹、林绿莎
联系方式:******
邮箱:ndcjzx6@163.com
十、投标保证金专户
******有限公司
******银行营业部
账号:************110379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