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检察院“两个中心”建设暨地下公共人防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4]2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
******检察院两个中心建设工程的室内顶棚、墙面、地面装饰装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次招标工程拟采用推荐品牌,技术参数符合实际使用需求(功能和质量要求),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的专利、品牌,所推荐品牌均响应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推荐品牌通过调研确认属于同档次产品且价格均能满足招标控制价的要求;取得推荐品牌标的的时间和服务等商务要求相差不大。
三、招标文件
1.投标人提供由登记机关颁发的最新有效营业执照。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提供最新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提供最新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提供最新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银行保函);按月支付工程款,每月付至上月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前两次支付款项每次扣除预付款的50%(若前两次支付金额不足扣除50%预付款,不足部分延至下期付款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05月18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
或招标代理邮箱:******
监管部门邮箱:******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斌 ******
******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102号青海湖路城市之家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祥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