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经济开发区C区;
******消防等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经济开发区C区首动区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966.08㎡(丙类车间一10231.95㎡, 丙类车间二10231.95㎡,动力中心2502.18㎡);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属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最高为4层、建筑物高度最高为23.9m、单跨跨度小于15m、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10231.95㎡; 根据建市[2007]171号——《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 08:00:00至2025年5月22日 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条件的还可以使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1469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9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张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smwz/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建设局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846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八楼
联系电话:******
附件: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经济开发区C区;
******消防等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经济开发区C区首动区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966.08㎡(丙类车间一10231.95㎡, 丙类车间二10231.95㎡,动力中心2502.18㎡);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属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最高为4层、建筑物高度最高为23.9m、单跨跨度小于15m、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10231.95㎡; 根据建市[2007]171号——《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 08:00:00至2025年5月22日 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条件的还可以使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1469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9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张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smwz/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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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八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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