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咸宁高新区2025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督性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管理局正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2025CS-0416
2、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2025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督性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00(万元)
5、最高限价:38.00(万元)
6、采购需求:在园区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是中型、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管理局正对面)。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查询网站及期限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index.html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管理局对面)
联 系 人:章先生、周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