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水质取样装置配件等项目
商务联系人:李文政 ******
二、主要商务条款
******有限公司仓库(距拜城县城10公里)。
2、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
3、资质证件:三证齐全,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向我方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上传营业执照。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上传自身营业执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厂家营业执照。
4、付款方式:产品全部到买受人使用地,由买受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开据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不允许负偏离)。
5、质保期:一年。
6、资质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向我方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7、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协议要求进行验收。
8、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含运费、卸车费等发生相关费用)。
******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③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集团或新疆公司或众泰煤焦化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集团或新疆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⑧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废标或重新招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项目作废。
(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4)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人规定的。
(5)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严重超出计划价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6)该标段所有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商,代理的品牌为同一厂家的。(因设备软硬件匹配或安全生产需要的除外)
四、其他说明
1、供应商在报名时需先仔细阅读采购公告,供应商须具备提供符合需方要求的货物的能力,报名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等)。报名前必须与使用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充分沟通确认,技术参数(技术附件)、规格型号、材质、质量及安装尺寸等必须满足使用单位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时需注明生产厂家、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所提供产品不符合使用方要求应无条件退货或调换,所供配件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保证24小时内到买方现场处理问题。
2、凡参与询比价报名却无故不按照约定日期进行报价的供应商或中标后因其本身原因导致无法执行该标段(报错价、报错型号等),将作为不良记录予以记载,并可以拒绝其参与下次报名报价,累计3次,12个自然月内将拒绝参加本单位任何标段。
3、开标方式: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有效报价(产品质量满足我方要求,所报价格符合当前市场价格),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推荐成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