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申请拟将朗著时代广场二期总平面图进行部分调整,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变1369.48平方米。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9#楼(申请变更原因:企业在设计深化阶******居住品质及空间利用率,以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故企业提出变更9#楼总平图),具体如下:
变更前:占地面积548.6平方米,建筑面积2034.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3.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1.0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69.4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93.68平方米,地下计容建筑面积175.8平方米),建筑高度11.1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及裙楼、地下夹层,裙楼为商业,地下夹层为杂物间,一至三层为住宅。
变更后:占地面积 449.58 平方米,建筑面积1777.0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5.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1.5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69.4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1125.52 平方米,地下计容建筑面积243.96 平方米),地下夹层及架空通道不计容面积407.59平方米。建筑高度 13.45 米,地上4层及裙楼,地下夹层,裙楼为商业,地下夹层为杂物间,1至4层为住宅。
此外方案无其他调整改动。经我局审查,该变更方案调整后规划指******资源局关于顺昌县富州新区C-05地块规划条件函的复函》(顺自然资规〔2021〕91号)及总指标内容,对9#楼周边环境(日照、绿地率等)不产生负面影响,建筑设计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将朗著时代广场二期总平面图调整方案在建设所在地及县政府网站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3日。
公示期间,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对该方案的建议和意见,请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同时建设单位应告知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征求对该调整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9-******。
附件:1、朗著外滩天序项目总平面(标高13.450
******资源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