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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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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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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类型:采购类
需求:详见附件:《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报价人需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完成的生态环境、化工园区、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类似项目业绩(核心产品:开放光路傅里叶红外光谱仪),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有效复印件(至少3项):(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2)中标(成交)通知书;(3)采购合同文本;(4)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5)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文件。
三、报价时间
时间:2025年5月14日 至 202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方式:1、线下报送或邮件报送 ;2、线上报送(服务类3万元以下需线下密封报送)。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需盖公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线下报送需提供)
五、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询价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邮 箱:******
2.询价小组成员
联系人:黄先生 ******
谢女士 ******
张先生 ******
附件:《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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