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两山实践生态新城(小龙潭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材料暂估价电梯采购及安装(ESSJ-202507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507QT-******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7495.00㎡ ,总建筑面积168163.98㎡ ,其中地上124885******居家养老用房、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体育健身用房、地下室等,停车位按照规划部门要求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5000万元,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已规划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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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按要求完成恩施市两山实践生态新城(小龙潭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材料暂估价电梯的供货及安装,电梯共30台,包括电梯设备的制造(含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包装、运输、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及通过验收(电梯安装完毕后设备及安装必须通过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所的验收)、质保、维修及日常保养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0 合同估算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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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并验收(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湖北省特检院恩施分院验收),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0。
2、合同估算价:******.00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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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类别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类型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及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同时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类别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有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授权内容须体现本项目名称),并视为其代表该制造商进行投标(同一品牌产品,若厂家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厂家只能出具一个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对同一品牌电梯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须作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9)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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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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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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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交易平台”(******/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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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es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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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3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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