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行车安全警示投影灯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YNXCL-******-097)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行车安全警示投影灯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
2.2项目地址:云南富宁产业园区。
2.3项目规模: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
2.4本次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行车安全警示投影灯,数量12套。
2.5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卷)技术要求。
2.6付款方式(供应商可自行提出各阶段付款比例)
2.6.1到货验收款:标的物全部到达采购人交货地点,经双方到货验收合格后,供应商10日内开具合同金额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挂账后6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90%的到货验收款。
2.6.2质保金:合同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标的物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其他争议,采购人60日内支付质保金。如质保期内合同标的物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从应付供应商质保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3日内另行补齐。
******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施工现场。
2.8交货期、质保期
2.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调整交货期,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2.8.2质保期:12个月,自双方到货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单后进入质保期。
2.9发票开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不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同单价及金额随国家税率调整作相应调整。
3.供应商资质及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自行车安全警示投影灯不少于1份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需提供商务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有),否则无效。
3.4******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采购人自行查询)。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禁止转包、违法分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采购人自行查询)。
3.6供应商提交资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供应商应在复印件或扫描件上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神火股份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2响应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
5.评标定标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定标原则:按照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6.公告发布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神火股份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富宁产业园区
联系人:
(商务)张先生 ******
(技术)刘先生 ******
******有限公司文山富宁支行
账号:************02779
行号:******0133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行车安全警示投影灯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