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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四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湘潭市第四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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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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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5-15
    1.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YSXT******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13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十一、最后报价:

      最终报价表

    ******医院麻醉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名称

    ******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

    YSXT******

    标的名称

    预估数量/单位

    报价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夏款

    1800套

     

     

     

    2

    春秋款

    1800套

     

     

     

    3

    冬款

    1800套

     

     

     

    投标总报价(合计金额)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备注说明

    大写参考: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备注:最后报价说明(编制响应文件最终报价时请删除以下内容)

    1、最后报价表,投标供应商应该按以上格式提前准备或现场填写,于评审小组发出二次报价要求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携带有可能泄露报价等信息的资料进入二次报价如造成泄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参******有限公司的CA驱动程序,并确保其CA证书已成功绑定可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常使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应及时注意交易系统要求报价提醒,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最终报价上传时间30分钟内完成上传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最后报价,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应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参数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单价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控制单价。第一次报价(即响应文件中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在项目磋商过程中无任何实质性变动的前提下,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投标报价和控制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项目磋商过程中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除外)。成交及价格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

    4、《评审因素和标准》以最终报价的合计金额进行价格分的计算。

    5、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6、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委员会认为其报价需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根据此风险供应商可自行在响应文件中对报价一览表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或在最终报价环节在最终报价******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无充分依据进行判断,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更正为: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

    YSXT******

    标的名称

    预估数量/单位

    报价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夏款

    1800套

     

     

     

    2

    春秋款

    1800套

     

     

     

    3

    冬款

    1800套

     

     

     

    投标总报价(合计金额)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备注说明

    大写参考: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备注:最后报价说明(编制响应文件最终报价时请删除以下内容)

    1、最后报价表,投标供应商应该按以上格式提前准备或现场填写,于评审小组发出二次报价要求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携带有可能泄露报价等信息的资料进入二次报价如造成泄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参******有限公司的CA驱动程序,并确保其CA证书已成功绑定可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常使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应及时注意交易系统要求报价提醒,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最终报价上传时间30分钟内完成上传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最后报价,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应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参数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单价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控制单价。第一次报价(即响应文件中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在项目磋商过程中无任何实质性变动的前提下,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投标报价和控制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项目磋商过程中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除外)。成交及价格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

    4、《评审因素和标准》以最终报价的合计金额进行价格分的计算。

    5、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6、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委员会认为其报价需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根据此风险供应商可自行在响应文件中对报价一览表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或在最终报价环节在最终报价******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无充分依据进行判断,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内容维持原样不变。

    2、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2)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300 号

    3)联系人:楚剑英  

    4)电  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京东(湘潭)电商产业园写字楼十楼1005号      

    3)联系人:谭晓佳   谢希     

    4)电  话:0731-******   

    3、项目联系人:

    1)联系人:谭晓佳   谢希     

    2)电  话:0731-******

    澄清文件附件:

    更正公告.pdf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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