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2025年7月31日起,共5个工作日。
电话:******
******街道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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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文化路444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废旧电池收集转存站建设项目 |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15号创业园6号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闲置厂房615.38m2,建设汽车、电瓶车废旧铅酸蓄电池转存站,年最大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1万吨,转运站内废旧铅酸蓄电池最大贮存量约70吨。 |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创业园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间采用全封闭设计,换气时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保养等噪声防治措施,以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电解液、废电解液收集容器、废劳保品、含废酸抹布拖把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川投资备【******委员会已同意项目入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