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1
二、合同名称:五环路(温江段)PPP项目
三、项目编号:N************
四、项目名称:五环路(温江段)PPP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
联系方式:028-******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
联系方式:0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五环路(温江段)PPP | 1(批) | ¥4,912,098,400.00 | ¥4,912,098,400.00 | 本项目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 PPP 项目合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工程的建设、养护。公路工程建设完成后,其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 号)、《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验收规范》(CJJ2- 2008)及四川省相关规定执行。合作期内,若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出台新的有关项目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公路道路养护必须符合《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 号)、《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 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公路路基养护技术规范》(JTG 5150-2020)、《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日常维护费标准》(成城发“2011”168 号)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 术规范。任一期工程运营日起,项目公司应管理和养护该 期公路工程项目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市政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运营日起,项目公司应管理和维护项目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景观绿化设施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50016— 1998)以及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本项目运营日起,项目公司应管理和运营维护项目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
合同金额: 4,912,098,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亿壹仟贰佰零玖万捌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2月27日至2042年02月27日
******街道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