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物流园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广安市前锋区物流园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作如下补遗: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现修改为“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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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