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1221-00038-001-001
二、合同名称:******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1221-00038
四、项目名称:******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医院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南马路16号
联系方式:******210
******有限公司
地 址: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的具体检测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做到应检尽检):(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采购人的要求。(3)项目各阶段验收需要。(4)项目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需要。(5)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量。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清单(仅作为参考,不作为依据,成交供应商须根据相关图纸自行测算)、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照100%检测频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编制检测清单,清单应包含完成施工设计图纸 (含变更) 所包括的检测的全部内容。检测数量需满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不得缺漏项,若检测清单中缺漏了应检而未检项目,则视为包含在响应总价中,总价包干,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款变更,缺漏项项目必须无条件进行检测,费用不予认可。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检测需求、施工清单、专项方案等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第三方检测方案, 应严格按照检测方案开展检测工作。4.成交供应商须派员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快报给采购人,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取样及报告送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检测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协调与安排,及时完成采购人临时指派的其他检测任务和其他检 测单位相互检查工作以及其他项目检测方案的审查工作,费用含在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 6.成交供应商须根据规范现场取样,确保试验数据的客观、公正、科学;确保出具的试验检 测数据能够准确、及时、真实的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并对出具的所有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 7.检测结果以正式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对检测不合格的项目,成交供应商要第一时间报采购人。8.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约谈和考察。发现响应内容存在弄虚作假,履约过程中不能按照 采购人要求履约的,存有出具不真实的检测报告等不良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成交供应商须对相关检测数据出具检测报告,杜绝伪造检测数据及虚假检测报告,确保试 验数据真实可靠。成交供应商对于相关材料的检测数据须实时报送采购人,与项目负责人进 行数据对接。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97,600.00元
合同金额:397,6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12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