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项目---龙津大道(梅河路-周瑜大道)段雨污水管网及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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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HZ2025-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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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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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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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项目---龙津大道(梅河路-周瑜大道)段雨污水管网及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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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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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
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项目---龙津大道(梅河路-周瑜大道)段雨污水管网及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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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人 |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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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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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发改审批〔2025〕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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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建设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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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规模 |
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项目--龙津大道(梅河路-周瑜大道)段雨污水管网及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最高限价为******.68元,本项目监理费上限值为:276125.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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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期限 |
3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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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包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测绘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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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包方式 |
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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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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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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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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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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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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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联合体承包 |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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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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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会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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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项目发包会时间:2025年5月20日15时00分 项目发包会地点:舒城县城关镇鼓楼北街与纬三路交叉口舒城皖水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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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携带报名资料到舒城县城关镇经开区纬三路舒城皖水四楼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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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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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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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境内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鼓楼北街与纬三路交叉口舒城皖水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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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石先生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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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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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4500元。发包会现场查验。 7、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8、成交通知书领取,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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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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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lazt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