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教育局
监理人(全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教育局2023******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
2.工程地点:正阳县境内;
3.工程规模:69******学校涉及屋面维修、抗震加固以及围墙、地坪、更换门窗、室内涂料、外墙粉刷等;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01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阮祥威,身份证号码: ************11,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壹拾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整(¥102860.00)。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同施工合同及质保期限一致。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2025 年 4 月15日。
2.订立地点:正阳县。
3.本合同一式 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附19号汇元大厦409至419室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