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25年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
预算金额(元) | 528000.00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9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采购目录:C******其他社会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将社会工作价值理念逐步深化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通过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社会关系改善、心理辅导等专业帮扶。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指导下,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手法,通过开展谈话教育、社会服务、心理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改变其心理认知,矫正其不良行为,有效促进其向社会的回归,成为守法公民,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开展服务过程中,每天至少3名工作人员在西湖区社区矫正中心坐班,配合完成矫正科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的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矫治等工作进行规范登记、记载,及时做好易帮矫平台的劳动学习记录管理,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在开展线下活动时,要求以每月为一个周期,确保公益劳动、现场教育、网络教育的考核完成率不低于95%。帮助建立3个帮教基地。;制定重点工作目标争创。建立信息档案。可以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在线教育、网上培训、实地参观等方式组织教育学习。开展个别教育和心理筛查服务。跟踪随访。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台账。为社区矫正对象创造就业培训机会。强化日常管理:每天至少3名工作人员在西湖区社区矫正中心坐班。每月上报至少2篇质量较高的宣传报道。根据矫正中心安排,参加对矫正中心的考察调研活动。协助开展其他非执法类工作。; 社会力量根据开展的活动类型,提供或链接的帮教基地应当可容纳80人以上集中教育或公益劳动需求,针对于社区矫正对象个人信息隐私,做到完全保密。不得建立非专业关系,如私自单独约见、利用社会力量工作人员身份为社区矫正对象谋取公益劳动及学习教育等方面的不正当利益、收受赠礼等。; 1年。 |
联系人 | 江臻 |
联系电话 | 0571-****** |
备注 | / |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