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洋县2025年度城区零星环境整治工程沙洋县2025年度城区零星环境整治工程(JMSY-202511SZ-******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JMSY-202511SZ-******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2025年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沙洋县沙洋城区等16处零星地块 建设规模:工程包含城区内零星复绿工程、工业十路与敬德大道交汇处渠化岛改造工程、明月路与涅槃路交汇处四处转角复绿工程、平湖大道与洪岭大道交汇处渠化岛改造工程、启林大道油脂厂门前生态修复工程、胜利二街(金水湾段)零星复绿工程、长林路汉津华园门前零星复绿工程、五洋路(吴集新农村-枣林高速桥)生态整治工程、防洪通道零星复绿工程、油脂厂门口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长林社区院内环境整治工程、洪岭游园南侧环境整治工程、五一路垃圾中转站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城区零星环境整治工程、洪岭大道推广中心门前生态护坡修复工程、鹏举大道(交警门前段)环境整治工程等16个地块的生态环境修复。总面积62052.12平方米,其中环境整治面积59673.12平方米。主要是通过对现场杂灌木清理,边坡修理及环境整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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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工程包含城区内零星复绿工程、工业十路与敬德大道交汇处渠化岛改造工程、明月路与涅槃路交汇处四处转角复绿工程、平湖大道与洪岭大道交汇处渠化岛改造工程、启林大道油脂厂门前生态修复工程、胜利二街(金水湾段)零星复绿工程、长林路汉津华园门前零星复绿工程、五洋路(吴集新农村-枣林高速桥)生态整治工程、防洪通道零星复绿工程、油脂厂门口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长林社区院内环境整治工程、洪岭游园南侧环境整治工程、五一路垃圾中转站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城区零星环境整治工程、洪岭大道推广中心门前生态护坡修复工程、鹏举大道(交警门前段)环境整治工程等16个地块的生态环境修复。总面积62052.12平方米,其中环境整治面积59673.12平方米。主要是通过对现场杂灌木清理,边坡修理及环境整治。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0 00-00-00 合同估算价:764.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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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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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2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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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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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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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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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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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8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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