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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102线南大桥两侧绿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城市102线南大桥两侧绿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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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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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102线南大桥两侧绿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5-13

   项目概况

兴城市102线南大桥两侧绿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81-00200 项目名称:兴城市102线南大桥两侧绿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 最高限价(元):******.92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兴城市102线南大桥两侧绿地建设

施工范围:包括绿化栽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额的80%(不含养护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后并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额的97%,工程质保金预留3%,责任缺陷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依据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8、绿化养护期:自竣工之日起一年。

9、养护标准:一级养护标准,养护要求如下: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枯杈、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6、无明显地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确认。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园林管理处 地  址:兴海路三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中和瑞府12-4楼C栋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兴城银丰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0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欣雨 电  话:******
 

兴城市102线南大桥两侧绿地建设(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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