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的******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委托代理编号: LWCGZZ25-1101-1026)进行公开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5-1101-1026。
3、采购预算:包************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约******.75元。因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招生人数变化、就餐人数变化,实际金额按实结算。
4、服务期限:3个学年(即6个学期)。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二个包均属于住宿和餐饮业。
6、评标方法:c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c固定总价 ■市场单价为基准 c成本补偿 c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个学年(即6个学期)。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 履约保证金:金额见采购文件;
c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c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中标家数 |
1 | ******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 | ************学校采购计划为准,按实际配送数量及实时价格优惠结算。 | 3个学年 | 1家 |
2 | ******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 | ************学校采购计划为准,按实际配送数量及实时价格优惠结算。 | 3个学年 | 1家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采购项目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c专门面向:c中小企业 c 小微企业 c 监狱企业 c 福利性单位
c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包1: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2: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 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包/家,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包1和包2投标,同时投标两个包号的,请分开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分开封装,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成为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评审时将按包1-2顺序评审推荐)。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21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方式:投标文件应采用纸质书面形式现场递交,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21 日上午 9 时00分。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其他: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教育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
联 系 人: 罗碧松
电 话: 073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楼
联 系 人:贺欣 、张慧甜、程翠平
电 话:0731-******
监督机构:******改革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
联 系 人:伍思影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