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联垃圾热电炉底渣销售、惠联热电石膏粉、水渣(带水锅炉废渣)清运处置服务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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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5年惠联垃圾热电炉底渣处置再利用、惠联热电石膏粉、水渣(带水锅炉废渣)清运利用处置服务。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惠联垃圾热电炉底渣处置再利用、惠联热电石膏粉、水渣(带水锅炉废渣)清运利用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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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提供投标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署的运输协议; (3)投标人必须保证石膏、水渣运输处置符合环保管理要求(提供最终处置单位,应提供可处置我司预估量石膏和水渣的环评、环评批复、国家排污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必须保证炉底渣运输和处置符合环保管理要求(提供最终处置单位,应提供可处置我司预估量炉底渣的环评(需承诺处理量满足发包方的年度总量)、环评批复、国家排污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最终处置单位不得跨省(如要跨省,须由乙方按苏环办[2022]98号文要求负责办理跨省备案等手续),最终处置单位应在江苏省一企一档内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一般工业固废经营单位名录中(在处置发生时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执行一车一联单,按车次完成联单签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须在2023年、2024年2年内无环保处罚事件;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2023、2024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人须提******银行代扣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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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 18时 至 2025年05月19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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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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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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