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城区市政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福溪小区至坪埠东路段排水设施改造设计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仟羽三明招2025-16号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明溪县城区市政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福溪小区至坪埠东路段排水设施改造设计
2.2.建设地点:明溪县;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网:建设范围从福溪小区至坪埠东路,新建DN600~DN800雨水管约700米、改造雨水管DN1000约200米;新建污水管DN400约450米,改造DN400污水管约250米;配套雨水篦、检查井、截流井、路面破除、恢复及管网清淤修复等附属工程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等。
2.3.2.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网:建设范围从福溪小区至坪埠东路,新建DN600~DN800雨水管约700米、改造雨水管DN1000约200米;新建污水管DN400约450米,改造DN400污水管约250米;配套雨水篦、检查井、截流井、路面破除、恢复及管网清淤修复等附属工程。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完成施工图设计。
3. 设计费用最高控制价: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52.998万元。以上设计费用已包含(除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设计相关文件的评审论证等相关费用。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变更,不再另算设计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聘用企业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4.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01 日08:00:00至2025年8 月06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平台使用费3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技术服务费)。
6. 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5年08 月14日 08时30分00秒前到账;
******银行保函形式;(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特别提示:
①请投标者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②请投标者在转账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 月14日 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开标******服务中心(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490号)。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
11.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最终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结算。
12.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单位应根据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0.3%,具体金额取整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此项费用将直接从退付给中标方的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该费用,则由中标方补足差额部分。(联系电话:******)
13.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明溪县
电话:0598-******;
联系人:陈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309号
电话:******
联系人:小原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8-0000、******95-5、******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490号
联系电话:******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仟羽三明招2025-16号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明溪县城区市政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福溪小区至坪埠东路段排水设施改造设计
2.2.建设地点:明溪县;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网:建设范围从福溪小区至坪埠东路,新建DN600~DN800雨水管约700米、改造雨水管DN1000约200米;新建污水管DN400约450米,改造DN400污水管约250米;配套雨水篦、检查井、截流井、路面破除、恢复及管网清淤修复等附属工程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等。
2.3.2.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网:建设范围从福溪小区至坪埠东路,新建DN600~DN800雨水管约700米、改造雨水管DN1000约200米;新建污水管DN400约450米,改造DN400污水管约250米;配套雨水篦、检查井、截流井、路面破除、恢复及管网清淤修复等附属工程。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完成施工图设计。
3. 设计费用最高控制价: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52.998万元。以上设计费用已包含(除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设计相关文件的评审论证等相关费用。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变更,不再另算设计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聘用企业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4.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01 日08:00:00至2025年8 月06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平台使用费3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技术服务费)。
6. 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5年08 月14日 08时30分00秒前到账;
******银行保函形式;(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特别提示:
①请投标者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②请投标者在转账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 月14日 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开标******服务中心(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490号)。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
11.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最终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结算。
12.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单位应根据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0.3%,具体金额取整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此项费用将直接从退付给中标方的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该费用,则由中标方补足差额部分。(联系电话:******)
13.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明溪县
电话:0598-******;
联系人:陈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309号
电话:******
联系人:小原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8-0000、******95-5、******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490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