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泰县******街道金城湾广场35A(141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DCG25047
项目名称:永泰县2025年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是否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1 | 1-1 | 鲢 | 15万尾 | 0.5元 | 75000元 | 0元 | 否 | 农、林、牧、渔业 |
1-2 | 鳙 | 5万尾 | 0.5元 | 25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①供应商提供此次投标苗种育苗场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相关产权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②供应商须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其他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福建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福建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品种需包括本次项目采购品种,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 2025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金城湾广场35A(1416)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电子邮箱:******)。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金城湾广场35A(1416)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金城湾广场35A(1416)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网站: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方法: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金城湾广场35A(1416)
联系方式:小缪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缪
电 话:******
日期: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