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塔城市民政局2025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013 | 塔城市老年养护楼附属工程项目意向性公告 | 采购需求名称:塔城市老年养护楼附属工程项目意向性公告 采购需求数量:1 ******消防用变压器1个,位置养护楼正西方,距离100米,备用发电机250千瓦1台,预计60万元。 ******消防、供热管网设施,位置养护楼正南房,距离250米,预计65万元。 (三)地面硬化3000平米(停车场、散水地面等),预计52万元、新建大门1座,预计17万元、围墙400米,高度2米(24砖墙、间隔5米建37立柱、墙面涂白),预计50万元。 需满足的要求:1. 资质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及社保缴纳证明(证明人员真实性)。 2. 技术方案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进度计划、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如水电暖网设施安装、地面硬化工艺等)。 3. 过程管理资料:施工日志(每日记录,包括人员、机械、进度、问题)。监理报告(监理单位签字的阶段性验收记录)。隐蔽工程影像及验收单(如地下管线铺设)。 4. 验收与结算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需民政局、监理、施工三方签字)。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如有)。工程结算书(含财务明细,匹配成本偏差率≤3%的要求)。 5. 安全与环保资料: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佐证“零重大安全事故”目标)。环保措施执行记录(如扬尘治理、噪音控制等,匹配生态效益指标)。 6. 其他佐证材料:材料合格证明(如水泥、钢筋等检测报告)。满意度调查表(受益老人或家属签字,用于社会效益评分)。 | 244.000000 | 2025年09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塔城市民政局
2025年07月3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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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老年养护楼附属工程公示(政采云、线下).docx (1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