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629]MJ[CS]******-1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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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二环南路455-3号10层 | 444,482.00元 | 97.7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 应于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并将相关数据填报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书面报送年度抽检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 项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 444,48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杨云燕 |
评审专家: | 游修勋 、 邓信洁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成交人应根据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后按8折收取。②评审专家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0.533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磋商小组一致评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两家供应商,由于本次为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16]67号文规定,未变更采购方式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时,在组织新一轮竞争性磋商采购时,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华安县城南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2单元19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