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4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1.2项“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2(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变更为“?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2(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项内容变更如下:
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1.设计业绩: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2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
变更为:
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1.设计业绩: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2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不变。
三、本项目其他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调整。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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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