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连江县青塘湖及环湖路工程桩基检测、沉降监测工作(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江县青塘湖及环湖路工程桩基检测、沉降监测工作(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450号琴亭综合楼B栋3层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在2025年 5 月 29 日 9 时 30分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平诚榕招字[2025]第002-1号
项目名称:连江县青塘湖及环湖路工程桩基检测、沉降监测工作(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7400.00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说明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1 | 连江县青塘湖及环湖路工程桩基检测、沉降监测工作(重新招标) | 1项 | ****** | 27400.00 | 详见第三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桩基检测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专项检测项目范围包含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沉降监测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具备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C、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F、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无需提供。
G、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报告(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担任:2)联合体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的投标;5)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5 月 8 日—2025年 5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或纸质),售后概不退换,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1、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有限公司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报名时间以《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450号琴亭综合楼B栋3层301。
2、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项目售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手续。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29 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5 月 29 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一览表
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福州第一分公司 |
******银行: ******银行鼓楼支行 | |
账 号: ******8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服务中心 |
******有限公司连江支行 | |
账 号: 4091 7521 4558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敖江路21号金凤新苑D区一层
联系人: 滕工 ******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450号琴亭综合楼B栋3层301
联系人:周工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法: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