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永春工业园区(永春县桃城镇留安社区),总用地面积为88734m2,中心地理******居民区,东至工业区******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现状为闲置用地,未来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初步判断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三、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四、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5)******